中国海关个人寄递物品规定(2024年新规)
根据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,介绍寄往中国大陆的个人物品适用的限值、免税额和税率。
最近审核:2026-10-07
本指南为一般性信息,概述官方规定,不构成法律或税务建议。规定可能变化,寄件前请查阅下列来源并向物流商确认。
现行规定
自 2024年12月1日 起,进境个人物品依照《进境物品关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征收办法》(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)征税。该办法取代了许多网站仍在引用的每次800元、1000元旧限值。
单次限值:2000元
以邮件或快件方式寄递、确属个人合理自用、总值在 2000元人民币以内 的寄递物品,按简易征收办法合并征税;总值超过2000元的不可分割单件物品也可按此办理(第六条)。
超过个人合理自用数量的,按进口货物征税(第十五条)。
免税额:50元
寄递物品应征税额在 50元人民币以内 的,海关予以免税放行(第十三条)。免税物品仅限个人自用(第十四条)。
如何计税
应纳税额 = 计税价格 × 综合税率(第七条),计税价格以实际购买价格为基础确定(第十条)。综合税率如下:
| 税率 | 物品举例 |
|---|---|
| 13% | 书报刊物;计算机、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;食品、饮料(不含酒精饮料);金银;家具;玩具、游戏品;药品 |
| 20% | 运动用品(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)、钓鱼用品;纺织品及其制成品;自行车;13%和50%类别未包含的其他商品 |
| 50% | 烟草制品、酒精饮料;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;高尔夫球及球具;高档手表;高档化妆品;电池 |
举例: 价值1000元的衣服 → 税率20% → 应纳税200元。价值300元的食品 → 税率13% → 应纳税39元,在50元免税额以内。
禁止和限制进境物品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》和《限制进出境物品表》(海关总署令第43号)禁止进境的物品包括:武器弹药、伪造货币、毒品、烈性毒药,以及带有危险病菌、害虫的动植物及食品等。限制进境物品包括无线电收发信机、烟酒、濒危动植物、人民币等。
物流线路通常还有更严格的自有规定,例如不接受电池、液体、肉制品或奢侈品。
对您的包裹意味着什么
- 如实申报物品和价值,海关可能查验并重新核定。
- 包税线路由物流商代缴上述税款,但价格更高、物品限制更严。
- 其他线路可能需要收件人在派送前缴税。
海关规定可能变化。本页已于所示审核日期对照以下官方来源核实。
最近审核:2026-10-07
信息来源
-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公布《进境物品关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征收办法》的公告(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11号) — 中国政府网 (gov.cn) (访问于 2026-10-07)
- 进境物品关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征收办法(附综合税率表) — 财政部关税司 (Ministry of Finance) (访问于 2026-10-07)
-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6号(关于修改和废止进境物品管理相关文件) — 商务部 (MOFCOM) 转载 (访问于 2026-10-07)
- PRC List of Prohibited Items and List of Restricted Items for Import and Export (Chinese text) — Congressional-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(reproduction of GAC Order No. 43) (访问于 2026-10-07)